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改革要让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添动力
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战场。这项改革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
2010年国家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增加到100个,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从前期实践来看,各地积极探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群众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城市公立医院当前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此次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该负责人指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建立一个新机制,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构建一个新格局,就是要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资源分布不均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自为政,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庭冷落的局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格局。
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改革联动原则。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上下联动,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避免出现改革“孤岛”。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层级类型,所处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不相同,情况比较复杂,因此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三是坚持探索创新原则。鼓励地方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公立医院改革千头万绪,要抓住牛鼻子,才能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重点抓好以下任务:一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公立医院、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责权关系,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加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
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分类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扩大服务资源,满足多层次需求。
六是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畅通转诊渠道,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建立综合监管、科学决策、精细服务的新模式。全面实施 “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改革药品采购机制,挤出流通环节的水分
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运行新机制,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该负责人介绍,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以药补医机制是计划经济时期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成的一种逐利机制,这种机制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首先必须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要明确公立医院的职责和改革发展目标,建立科学的治理机制,确保实现政府办医目的。要落实政府的保障责任,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员培训、公共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方面的投入政策,建立可持续的补偿机制。要落实政府的管理责任,完善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人事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围绕公益性目标提高运营效益。
二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经过科学测算,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留出空间,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部分比重,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益。要强调的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仅仅是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所造成的损失,而且是补偿新机制的运行成本。
三是改革药品采购机制。这是切断以药补医机制利益链的重要环节。当前药品和耗材费用虚高是加重群众看病负担和医院运行成本的重要因素。国际和国内的实践充分证明,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的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有利于切断以药补医利益链条,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因此,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类别的药品,明确了分类采购的办法。特别是对临床用量大、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以量换价;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挤出流通环节的水分。
四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将坚持公益性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统一起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五是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改善医院管理和服务流程,强化财务和质量等各类管理,杜绝浪费,减少冗员,优化组织和人员结构,大幅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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